微風南山「葡萄籽油」標示不符規定 北市衛生局開罰了

民視新聞網 2024-05-02 14:39
微風南山「葡萄籽油」標示不符規定 北市衛生局開罰了

即時中心/游明哲報導台北市衛生局今(2)日表示,為維護民眾消費市售食用油品的衛生安全,至轄內超市、賣場等處抽驗油品,共計抽驗30件,查核結果1件葡萄籽油標示不符規定,其抽驗地點為微風超市股份有限公司(微風南山),並對此進行開罰。

即時中心/游明哲報導

台北市衛生局今(2)日表示,為維護民眾消費市售食用油品的衛生安全,至轄內超市、賣場等處抽驗油品,共計抽驗30件,查核結果1件葡萄籽油標示不符規定,其抽驗地點為微風超市股份有限公司(微風南山),並對此進行開罰。

衛生局抽驗的油品包含調和油2件、葵花油2件、橄欖油11件、米糠油1件、酪梨油2件、葡萄籽油2件、苦茶油1件、芝麻油4件、亞麻仁油3件、芥花油1件、油菜籽油1件,檢驗重金屬(汞、砷、鉛)及反式脂肪酸總含量等項目,並進行標示查核,查核結果1件葡萄籽油標示不符規定,其抽驗地點為微風南山,衛生局開罰4萬罰鍰。

依據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,食品須於包裝容器外表之明顯處以表格方式標示「脂肪、飽和脂肪(或飽和脂肪酸)、反式脂肪(或反式脂肪酸)含量」,其允許之誤差範圍為小於等於標示值之120%,若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(半固體)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反式脂肪不超過0.3公克,反式脂肪含量得以標示為零。

衛生局這次檢驗1件葡萄籽油產品標示反式脂肪酸為零,但檢出反式脂肪酸含量超過0.3公克,涉及標示不實,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,依同法第45條處分負責廠商新臺幣4萬元罰鍰,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命業者將違規產品限期改正,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。

提醒民眾,選購油品時,應仔細看清楚產品標示,不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之產品,食品業者應慎選合格原物料來源。民眾如有使用油品調理烹飪需求,因油脂高溫烹調下也容易氧化變質,儘量以減少油炸、控溫烹調方式,避免攝取過多油脂。衛生局也提醒業者,如生產油品如為芝麻油、花生油等芝麻或堅果類製品,應留意「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」規定,確實於產品外包裝明確標示過敏原資訊,以利民眾選購消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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