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詭? 速限60罰單卻寫50公里 雲林警方:案發時間適用舊制

民視新聞網 2025-03-21 17:54

中部中心/蔡松霖 雲林報導雲林有民眾控訴,在斗六有限速取締,明明時速是60,警方罰單卻寫時速50,難道是詐騙嗎?警方說明,當地速限經過變更,駕駛人違規時間,適用於舊制,因此還是以原速限來開罰!

中部中心/蔡松霖 雲林報導

雲林有民眾控訴,在斗六有限速取締,明明時速是60,警方罰單卻寫時速50,難道是詐騙嗎?警方說明,當地速限經過變更,駕駛人違規時間,適用於舊制,因此還是以原速限來開罰!

就在雲林縣斗六市,雲科路一段,與科班路口,鄰近雲林科技工業區,常有大小車爭道,警方在這裡設有取締裝置,希望藉此讓駕駛人遵守速限!抬頭看,速限是60,有問題嗎?卻有民眾控訴,收到一張罰單,說當地速限50,民眾行駛70多公里,除了超速被罰1600元,還要因為超速超過20公里,再加罰200元,民眾控訴,警方是詐騙嗎?雲林斗六分局交通分隊長蔡維澤說明:「經查該路段原先速限為五十公里,經道路主管機關,於一百一十四年一月二十三日起,變更速限為六十公里。」

仔細看罰單,違規日期是1/12,交通單位說明,當時速限還是50公里,直到1/23,才提高為60,這張罰單適用於舊制,還是以速限50來開罰!雲林監理站長陳啟文說明:「依當時設定的速限去取締,事後如果速限有變更,狀況有很多種。」警方呼籲駕駛人,依規定速率行駛,不要超速,如果遇有罰單疑慮,可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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